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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10 13:21来源:]

一、 办证对象
(一)属于云南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在云南省各地居住一年以上并取得云南省各级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的外埠老年人;
(三)在云南省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证件的60周岁以上的台、港、澳籍老年人;
(四)在云南省定居并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60周岁以上的外国籍老年人。
二、 办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一)本地老年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和复印件;
(二)外地户口的老年人和省外的老年人在云南省境内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需提交身份证及居住证和复印件;
(三)外国籍老年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四)五分(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办证地点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县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便民中心办理《云南省老年优待证》。


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08758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1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