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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专栏
2017金秋追梦·和谐昆明”昆明市中老年人文艺大赛活动方案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11-12 19:18
来源:
]
一、活动宗旨
为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方针,丰富我市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展现他们丰富多彩的精神面貌,展示富有浓郁时代特色、民族特点、生活气息的节目,激发广大老年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热情,坚定老年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展现昆明美好明天。
二、活动主题
以“金秋追梦·和谐昆明”为主题,通过比赛,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展现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和我市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承办单位
:
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3、协办单位:云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昆明群众文化学会,昆明戏剧家协会,昆明市老干部艺术团,昆明市老战士合唱团
四、文艺大赛组委会人员
主 任:张正平 (昆明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老龄办主任)
副 主 任:许云贵(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秦桂珍(原昆明市文化局局长)
秘 书 长:何云昆(市老人活动中心主任)
副秘书长:高志辉(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
委 员:
王 海(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王志强(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宣传处处长)
戚美萍(昆明市老龄委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罗新元(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昆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郭培元(昆明市文化系统老年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 燕(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工会主席)
杨 佩(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业务科)
文艺大赛仲裁委员会
主 任:许云贵
委 员:秦桂珍(兼)、何云昆(兼)、高志辉(兼)
文艺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 任:秦桂珍
委 员:
罗新元(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昆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杨文苑(昆明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段菊仙(昆明市艺术学校原副校长、国家二级编导)
陈婷芸(国家二级演员)
蔡薏萍(昆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
艾 瑛(国家二级演员,全国优秀表演奖获得者)
付莲英(昆明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马 沁(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云南省表彰的优秀外籍专家)
杨 虹(昆明市模特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邱 萍(昆明市老战士合唱团团长)
王建华(昆明市文广体局系统老干部艺术团团长、昆明市老干部 艺术团副秘书长)
文艺大赛办事机构
1、秘书组
组 长:殷 葵 副组长:陈 珺
组 员:孙丽华 段寿锋 夏晓兰 王祖会
2、 场务组
组 长:杨 佩 郭培元 副组长:李溶
组 员:周朝俊 青少年活动中心剧院工作人员
3、后台及场务工作
组长:王 莹
组员:李 溶 龙举兰 董 军
4、保卫组
组 长:贾云红 副组长:孟光华
组 员:全体保安人员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汪 鼎 郭培元 副组长:叶 丹
组 员:朱 玉
6、服务接待组
组 长:陈 燕
组 员:冯伟康 段寿锋
7、医务组
组 长:杨一中
五、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老龄委、各国家级、各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老龄委、昆明市各文艺团队及全市离退休人员均可组队报名。
五、比赛日期:2017年9月18至22日四天
六、参赛办法
1、各县(市)区、工矿企业选拨1-2支优秀代表队赴昆参加决赛,每参赛队选派一个类别的一个节目参加决赛,本次活动,免报名费,参加决赛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昆明市各老年文艺团体,可到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报名
参加选拔。
七、参赛演员及年龄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70岁以下。资格及年龄由各参赛队领队把关审查,如有队申诉,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2、参赛人员自愿报名参赛,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及身体不适。能适应比赛,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由派出单位及领队严格负责把关。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如在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由本人及家属负责。各领队及单位要与参赛运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严禁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及心脑血管病的老年人参加比赛。
4、参赛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没有购买保险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由本人及家属负责。
5、各团队参演人员,须得到家属的同意方可参加比赛。
八、比赛分类及要求:比赛按不同的艺术形式分两类进行:
A、舞蹈类:以集体舞为主(含时装模特表演)每个节目6分钟以内。
鼓励创作节目参赛,创作节目的创意和舞蹈编排必须是本团队原创(若是外请老师编排的,须征得老师同意方可以本团名义申报,老师有署名权;同一节目只能由一个团队申报)须注明词、曲创作者,若有著作权纠纷,由申报者承担相关责任。(改编的不算原创)音乐可以剪辑或改编。
B、声乐类:合唱、重唱、独唱,每个节目6分钟以内
可选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歌曲,亦可选新创作歌曲和自创歌曲。自创歌曲须词、曲均为原创,(若是外请老师创作的,须征得老师同意方可以本团名义申报,老师有署名权;同一节目只能由一个团队申报。),须注明词、曲创作者,若有著作权纠纷,由申报者承担相关责任(改编的不算原创)。
每组参赛歌曲2首,两首歌在十分钟内,可用伴奏带、碟伴奏,亦可乐器、乐队伴奏,现场指挥。
九、评分标准
打分实行10分制,打分打到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再算到小数点后 三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综合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加自创节目分和超时减分,由评委主任通知记分。
1、舞蹈类
(1)注重思想性,主题突出,健康向上、基调明亮。
(2)注重艺术性,有时代感,有民族持色,台风严谨。
(3)注重观赏性,情绪饱满,表演自然,动作整齐,服饰靓丽,有新意,有感染力。
2、声乐类;
(1)紧扣主题,基调明亮,健康向上。
(2)音准、音色、音质好,节奏准确,声部和谐。
(3)情绪饱满,演唱自然,吐字清楚,仪表得体,有感染力。
3、其他
(1)超时一分钟从总分中扣0.01分,超时不足30秒不扣分;超时31秒以上不足一分钟,按1分钟算。以此类推。
(2)自创节目总分再加0.02分;自创节目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作曲、编舞、作词者的姓名,方可算自创节目
十、奖项设置:
考虑到参赛面广,重在参与,分别设置奖项:
一等奖10名
二等奖20名
三等奖各40名
优秀节目奖30名
以上获奖代表队由组委会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
十一、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昆明市各老年文艺团体自行排练准备节目。
2、2017年 8月28日— 9月8日为参加市决赛的报名时间。
3、2017年 9月18日上午10:00在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四楼教室召开领队、评委例席会议。请各团队领队准时参加领队会,不得迟到、早退、代领秩序册,如不参加领队会的团队自动取消比赛资格。
4、2017年9月19日至22日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决赛。
十二、报名地点:
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业务科
办公室电话及传真:
0871-64619104
联系人:杨 佩 李 溶
十三、决赛地点:
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6月3日
“金秋追梦·和谐昆明”昆明市中老年人文艺大赛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docx
“金秋追梦·和谐昆明”昆明市中老年人文艺大赛报名表:
报名表.docx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08758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