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2019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报告公示
[作者: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4 09:00来源: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文件

昆老中〔2021〕1号

昆明市审计局:

昆明市审计局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27日,对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经过认真审计,形成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单位现将审计整改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编列的“年度考评督导保障费”用来发放目标考核奖,发放的渠道与资金来源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

目前我们已原渠道退回上述资金16.82万元。尚需退回 43.88万元。由于受去年疫情影响,到“中心”进行文体活动的人数锐减,至今仍有一定的影响,导致今年的营业收入减少。在此情况下,“中心”虽经努力,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整改,在此恳请市审计局将此项整改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底前,“中心”保证在此期限之前逐步完成整改。

二、关于结余资金38292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活动中心在“其他应付款-退值班费和目督奖”科目挂账38292元,为2017年经巡察审计后,退回的违规发放的值班费和目标考核奖等。该笔资金已于2020年11月上交财政,完成审计整改。

三、关于“出租(借)国有资产程序不合规。活动中心2019年度出租国有资产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情况属实,经核实,未经审批的国有资产出租有以下几项:鱼塘、小吃店、综合楼四楼办公室一间。

1、鱼塘,面积为10亩的两个鱼塘,为老年人开展垂钓活动,是“中心”内一处开展老年人休闲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每天都有上百余人次老年人垂钓爱好者到此活动。由于鱼塘管理需要专业人员,“中心”无此方面的人员,故从2003年开始至今,采取承包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当年租金为每年2万元,2019年租金为5万元。

2、小吃店。建筑面积3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活动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从2004年开展外包,租金逐年递增,从当时每年9,600元增加到2019 年每年18,000元。

3、综合楼四楼办公室。面积248平方米,2010起开始出租给帮助“中心”完成招商引资的单位,当年租金为每年2,5000元,现租金为每年42,000元。

上述鱼塘、小吃店、办公室出租未有上级批复的原因一是当年市级有关部门还未有出台相关政策;二是2012年相关的政策出台后,由于鱼塘、小吃店等未办有专门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不符合文件中的招租审批事项;三是体量较小。在此情况下,单位按照一定的内控程序对上述国有资产进行了出租。以上所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经费,均上交市财政国库。

近年来,随着“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根据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原则,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对上述国有资产的出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2019年,“中心”召开了“三重一大”工作会议,征求意见后,对以上资产进行了出租。2020年,为慎重起见,“中心”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一是聘请了专业团队对拟出租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召开办公会议,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对出租的国有资产进行了讨论(小吃店因属于临时建筑,无土地证和房产证,故未在上报之列);三是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向市财政局发函,但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上级的批复。经询问市财政局答复: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正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清理清查工作,之后将按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提出资产处置意见。因此,“中心”上述国有资产出租事项目前还未获得上级批复。

目前,“中心”正与上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就此问题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四、关于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605600元未资本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活动中心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的项目经费“网球场改建项目工程尾款”中列支605600元,“中心”已于审计期间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完成审计整改。

五、关于违规发放节日慰问福利24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违规发放“六一节慰问金”及“八一建军节慰问费”,“中心”已于2020年11月将上述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福利费收回并上缴财政,完成审计整改。

六、关于重复支付节日活动费、慰问费168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度,活动中心重复支付节日活动费、慰问费共计16800.00元,“中心”已于2020年11月将上述支出收回并上缴财政,完成审计整改。

七、关于未定点采购机票260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8月,活动中心采购机票2603元,供应商为非昆明市定点机票采购单位,因采购此机票时,采购点机票价格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网站价格,因此选取了价格较低的供应商,但没有保留相关截图或其他证明。在以后工作中,“中心”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手续,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按财政要求进行规范。

八、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3919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活动中心报销差旅费,由于经办人遗失公务卡刷卡凭条及机票、行程单,差旅费缺少相关凭条,现经办人已写遗失情况说明,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差旅费报销规范化。此项工作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

通过此次审计,“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车辆租赁需签订合同,完善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对于已建立的各项制度,活动中心也加强了执行监管力度,重大事项必需经“三重一大”进行决议;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对出租(借)的国有资产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评估、公开招租等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租(借)国有资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经费发放、节日福利慰问等开支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发放;财务人员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培训,进一步深入理解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及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从费用报销、款项支付到凭证打印、装订及保管等全过程的审核、检查力度,认真检查凭证附件规范、完整。    

通过本次审计,活动中心查缺补漏,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管理,使工作能更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目标责任考核奖上缴银行进账回单;

2、网球场尾款计入“在建工程”记账凭证;

3、上缴违规发放节日慰问费、活动费及结余挂账资金记账凭证;       

4、上缴违规发放节日慰问费、活动费及结余挂账资金银行进账回单;

5、公务卡刷卡凭条遗失说明;

6、公务卡刷卡凭条遗失说明2;

7、单据遗失情况说明。

               昆明市老年人活动中心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08758    滇公网安备 53011202001216号